立法院國民黨團舉辦「跟蹤騷擾法盡速立法」記者會

文 / 王麗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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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立委葉毓蘭、李貴敏、吳怡玎、鄭麗文9日舉辦一場「跟蹤騷擾法盡速立法」記者會,邀請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王珮玲、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發部主任王秋嵐等與會,立委表示近年來社會發生許多跟蹤騷擾、最終導致被害人死傷的案例,顯示跟蹤騷擾的防制有即刻立法的必要,要求主管機關應該立即制訂「跟蹤騷擾法」,以防止這類事件不斷的出現。

鄭麗文等表示,據現代婦女基金會 108 年 8 月發布調查,在397 份有效問卷中,表示曾遭科技跟蹤的有 24.2%,顯示每 4 位就有 1 位曾遭到科技跟蹤,而其中女性佔 78.4%。另外,現代婦女基金會於 106 年的調查顯示,92%跟騷的加害人是認識者,且以伴侶、前伴侶佔 6 成最多,其他多為追求者或鄰居同事,遭跟蹤最久案例是長達 35 年。跟蹤騷擾行為對當事人心裡、工作、生活等各種層面,均造成極大危害,威脅生命權及隱私權,需要有效、盡速的手段介入處理。

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雖有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、「性騷擾防治」三法、「刑法」或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規範類似行為,惟若非無法針對反覆、持續性行為作即時有效的介 入,就是規範對象太過特定,無法全面防制。民間婦女團體在上個會期就曾將法案送入立法院,惜未能通過。今年民間團體再度形成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共識版,期望能盡快過關。

而行政院曾於 107 年 4 月 23 日送請本院第 9 屆審議「糾纏行為防治法草案」,並在 107 年 5 月 16 日已由立法院內政、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逐條審查完畢,惟警政署於 108年 4 月 26 日本院黨團協商時提出「跟蹤騷擾防制法暫不宜推動說明資料」,立法程序未能完成。

過去跟蹤騷擾行為時有所聞,以科技跟蹤方式更是劇烈,然而因為缺乏專法,總是無法及時有效介入。國民黨團呼籲,跟蹤騷擾防制專法的立法刻不容緩,有專法,第一線報案認定時,就不必再糾纏於適用何種法律的問題,直接有本專法可處理;專法將納入警告命令與防制令制度,警告命令將使受害人向警察機關報案後,警察機關可即時核發警告命令,杜絕跟騷行為的傷害蔓延;未來專法規範法院應受理防制令之聲請,除禁止加害人進一步的跟騷行為之外,並納入被害人的賠償與加害人的處遇;最後,專法也規範,禁止媒體對跟騷事件報導足以識別個人資料的訊息,以避免二度傷害。

例如台師大長期有校友在附近徘徊、與女學生搭訕窮追問要求交往,校方知悉以久卻以無法可管不予處理;嘉義華南大學圖書館偷拍案,該男大生存檔許多不同受害者照片;106 年世新男大生長期跟蹤騷擾學妹,最終甚至釀成砍殺等,均是屬於反覆長期實施、並且令人心理不安的行為,倘若跟騷防制早有專法,或許就可以避免憾事發生。國民黨團呼籲內政部回應民間團體、一般社會大眾對跟騷防制專法殷殷期盼的訴求,盡早完成專法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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